1范圍
為標準化、規范化四川省旅游標志標牌的設置,服務四川省旅游事業,制定本規范。
本規范適用于四川省境內公路、城市道路、公路服務設施、旅游景區道路的旅游標志標牌設計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規范根據下列文件規定的原則制定。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在本規范的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范。然而,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。
GB5768—1999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
GB17733-2008 地名法
GB/T8416-2003 視覺信號表面色
GB/T10001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
GB/T 10001.2-2002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2部分:旅游服務符號
GB/T20501.5-2006公共信息導向系統導向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第1部分:圖形標志及相關要素
GB/T20501.5-2006公共信息導向系統導向要素的設計原則與要求第3部分:平面布置圖和信息板
JT/T 279—2004 公路交通標志板技術條件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
四川省地名管理辦法
3 術語與符號
3.2 旅游標志(牌)
3.2.1 本規范所稱旅游標志(牌),系指作為四川省境內公路、城市道路、公路服務設施、旅游景區(點)道路附屬設施的道路交通引導標志(牌)。
3.2.2 旅游景區(點)的廣告牌,不應視為本規范所稱的旅游標志(牌)。
3.2.3 旅游景區(點)的景觀標志,不應視為本規范所稱的旅游標志(牌)。
本規范所稱公路,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 B01-2003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》所規定的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、二級公路、三級公路和四級公路。
本規范所稱城市道路,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CJJ 37—90《城市道路設計標準》所規定的城市道路。
3.5 公路服務設施
本規范所稱公路服務設施,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 B01-2003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》所規定的服務設施。
本規范所稱旅游景區道路,系指位于旅游景區(點)內部,其交通由旅游景區(點)管理機構進行管理,為游客觀賞服務的道路。
4旅游標志(牌)的類型
4.1.1 根據旅游景區(點)信息在交通標志版面信息中所占份額的不同,旅游標志可分為專用旅游標志和嵌入式旅游標志。
4.1.2 專用旅游標志系指所顯示的信息全部為旅游景區(點)服務的交通標志。
4.1.3 嵌入式旅游標志系指:
(1)除顯示為旅游景區(點)服務的信息之外,尚包括為其他交通目的服務的信息的標志。
(2)指示某區域內旅游景區(點)地域分布信息的標志。
4.1.4 按交通標志中所顯示的旅游景區(點)相關信息內容的不同,旅游標志可分為景區(點)指引標志,景區(點)地點距離標志,旅游符號等。
4.1.5 高速公路景區(點)指引標志用于互通立交匝道出口前方,包括圖4.1 旅1、圖4.2旅2(參考《GB 5768——1999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中所規定的旅1、旅2),二者在高速公路上應組合使用,不可單獨使用。